2006年“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招聘公告
2006年“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招聘公告
教育部、財政部、人事部、中央編辦印發了《關于實施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的通知》(教師[2006]2號),決定實施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通過公開招募高校畢業生到西部“兩基”攻堅縣縣以下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任教,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從事農村教育工作,逐步解決農村師資總量不足和結構不合理等問題,提高農村教師隊伍的整體素質。
一、報名條件:
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應屆畢業生;取得教師資格,具有一定教育教學實踐經驗,年齡在30歲以下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屆本科畢業生,具備以下基本條件者,均可報名申請參加“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
1、思想政治素質好,熱愛教育工作。
2、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及以上學歷,獲學士及以上學位;品學兼優的貧困畢業生和來自貧困縣(市)的畢業生優先考慮。
3、志愿到農村鄉鎮學校任教,且服從組織安排。
4、身體健康。
參加過“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有從教經歷的志愿者和參加過半年以上實習支教的師范院校畢業生同等條件下優先
二、報名:報名時間截止到2006年6月15日。湖北省內高校的應屆畢業生,填寫《2006年度“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資教生報名表》,報所在學校招生就業部門匯總交湖北省高校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湖北省外高校的應屆畢業生,填寫《2006年度“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資教生報名表》,經所在學校審核蓋章后,直接報湖北省高校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符合報名條件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往屆本科畢業生,填寫《2006年度“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資教生報名表》,直接報湖北省高校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
湖北省高校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聯系電話:87300247聯系人:陳老師 網址:
三、服務期限和范圍
特設崗位教師服務期為三年。服務期內全部安排在湖北省恩施自治州的利川市、巴東縣、宣恩縣、咸豐縣、鶴峰縣農村鄉鎮學校任教。
四、優惠政策
1、由縣(市)教育行政部門組織年度考核,考核合格的,省里對每人每年獎勵5000元,按年發放。對借有國家助學貸款的畢業生,此獎勵款優先用于償還貸款。
2、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機關、事業單位工資制度改革三個實施辦法的通知》(國辦發[1993]85號)和《湖北省人事廳關于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制度改革若干具體問題的意見》(鄂人薪[1994]8號)的精神,選派到農村鄉鎮學校任教的畢業生工資可提前定級,不實行試用期。其工資由縣(市)按照國家規定的標準,按月足額發放。
3、畢業生來自具有推薦免試研究生資格的高等學校、符合推薦免試資格的,可先取得研究生入學資格、辦理注冊手續,服務期滿后再回校攻讀碩士研究生。
4、根據《省人民政府關于切實做好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通知》(鄂政發[2003]32號)的規定,服務期滿經考核合格的,可選拔攻讀教育碩士專業學位。
5、根據自愿的原則,畢業生的戶口檔案關系可保留在原就讀高等學校或湖北省高校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也可直接轉入縣(市),免收戶口檔案托管服務費。
6、對非師范專業的應屆畢業生,免收教師資格申請認定費。
7、對三年服務期滿,表現優秀,且愿意繼續留在農村學校繼續任教的,經推薦選拔,湖北省教育廳出資將其選送到國外攻讀教育碩士。
8、三年服務期內,每年暑期,湖北省教育廳組織“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的教師到武漢高校免費進行集中培訓,提高其教育教學能力。
五、遴選程序
1、報名推薦。畢業生本人自愿報名,由所在高等學校審核、推薦后,報湖北省高校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
2、考試考核。考試考核工作由湖北省教育廳統一組織實施。考試采取面試和筆試相結合的方法。考試考核工作由縣(市)教育行政部門為主實施。
3、確定人選。考試考核合格的,由縣(市)教育行政部門確定人員名單,報湖北省教育廳備案。
4、簽訂協議。湖北省教育廳組織畢業生與縣(市)教育行政部門簽訂協議(一式三份)。湖北省教育廳、縣(市)教育局及畢業生各一份。
5、崗前培訓。由湖北省教育廳提供經費,組織畢業生進行崗前培訓。
6、教師資格認定。崗位培訓考試合格的,普通話測試合格者,教育教學能力考查合格者,由湖北省教育廳為其頒發教師資格證書。
六、日常管理
1、特設崗位教師在服務期內,湖北省教育廳對其進行跟蹤管理。縣(市)教育行政部門進行統一管理,所任教的學校負責日常管理。
2、服務期內,因政治思想、師德師風方面問題,或因健康狀況不能適應教學工作等原因,不宜繼續在農村鄉鎮學校任教的特設崗位教師,經縣(市)教育行政部門決定并報湖北省教育廳備案后,不再列入本項目管理,由特設崗位教師本人自主擇業。
七、服務期滿后的有關問題
特設崗位教師服務期滿后,總的原則是自主擇業,同時積極鼓勵和大力引導他們繼續留在農村鄉鎮學校任教。
1、自主擇業。對服務期滿后不愿繼續在基層工作的特設崗位教師,由其自主擇業。本人找到工作、其檔案戶口關系已經轉到縣市的,辦理改派手續;其戶口檔案關系沒有轉到縣(市)的,辦理派遣手續。
2、留在基層。鼓勵特設崗位教師在服務期滿后繼續扎根基層,對愿意長期在農村鄉鎮學校任教的特設崗位教師,縣(市)同意接收的,由縣(市)財政發放工資,其人事檔案由縣(市)教育行政部門統一管理。
附件二:
2006年度“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資教生報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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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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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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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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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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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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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 生 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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擔任學生干部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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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證號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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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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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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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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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業學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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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 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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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 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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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 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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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何特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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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語通過四、六級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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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貸國家助學貸款情況 |
借貸金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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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貸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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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貸合同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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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貸銀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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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 人 志 愿 |
服務縣(市、區):1、 2、 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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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教學科意向:1、 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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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服從調劑:1、是 2、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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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簽名: 年 月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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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初中填起) 學 習 簡 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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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校 期 間 表 現 情 況 |
院(系)蓋 章 年 月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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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 康 體 狀 健 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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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 推 校 薦 審 意 核 見 |
蓋 章 年 月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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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 門 意 見 縣(市)教育行政 |
蓋 章 年 月 日 | ||||||||
注:一、任教學科:政治、語文、數學、外語、物理、化學、歷史、地理、生物、音樂、美術、體育、勞動技術信息技術。
二、本表要求一式三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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