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六舉措
舉措1:完善落實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各項政策
加快建立市縣兩級畢業生就業領導協調機構,推進各項政策深入落實。主動為高校畢業生提供就業崗位信息服務和職業指導服務,對高校畢業生以從事短期職業、個體經營等方式靈活就業的,在戶籍管理、社會保險繳納和接續等方面提供政策幫助。積極鼓勵各地、各高校制定更加優惠的政策,并加強對政策落實督察。
舉措2:全面提高就業指導服務水平 、培育市場體系
要努力提高畢業生就業指導和服務制度化、專業化、全程化、信息化水平,強化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機構的公共服務職能,充分發揮其公益性和主渠道作用。高校要加強就業指導課程建設,把就業指導課列入必修課或必選課,積極開發就業創業指導教材,促進就業指導學科建設,促進就業指導教師隊伍實現專業化和職業化。實現全國范圍的遠程面試和網上初選,加快建立全國大學生就業網上聯盟。
舉措3:鼓勵、支持、扶助大學生自主創業
高校要積極開展創業指導服務。對有創業愿望并具備創業條件的高校畢業生要給予積極支持,及時提供創業培訓、開業指導、項目開發、小額擔保貸款、跟蹤扶持等“一條龍”服務,繼續落實好從事個體服務的畢業生3年內免交登記類、管理類和證照類各項行政事業性收費的政策,在申請、登記、審批等方面提供“三優先”和“綠色通道”服務,加大對創業典型的扶持力度,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對自主創業和靈活就業畢業生實行減免稅費政策。
舉措4:深化以就業為導向的高等教育改革
在高校本科教學工作水平評估、高職院校教學評估和獨立學院教學評估中,加大就業狀況指標的權重。堅持和完善畢業生就業率公布制度,堅持年度招生計劃與畢業生就業率適度硬掛鉤。高職院校必須轉變辦學思想,以適應企業和社會需求為目標,增強學生的職業技能和就業競爭力。
舉措5:對就業有困難的畢業生給予特殊幫助
各地、各高校要繼續加大對家庭困難、殘疾、民族學生的就業扶持力度,加強人文關懷和心理咨詢,防止因就業問題出現焦慮、悲觀和不滿情緒;采取有效措施,對這部分畢業生重點指導、重點服務、重點培訓、重點推薦;對于畢業半年以上未能就業并要求就業的高校畢業生,要實施失業登記制度,充分享受國家提供的各項政策優惠和各種免費服務;對于生活困難的高校畢業生,可按有關規定向戶籍所在地民政部門申請臨時救助,納入其救助體系的畢業生,可享受生活救助、醫療救助、教育救助、司法救助等服務。
舉措6:加強思想政治教育營造良好氛圍
把思想教育、畢業教育、理想信念教育與解決大學生實際問題結合起來,引導學生樹立正確的就業觀念,幫助其做好從學校走向社會的各種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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