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普通高等學校:
最近,教育部下發了《關于做好2012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通知》(教學[2011]12號)。現將文件轉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貫徹執行。
一、繼續落實畢業生就業“一把手”工程。各高校要把畢業生就業工作擺在突出重要位置,繼續完善畢業生就業目標管理體系,落實領導負責制、考核獎懲制、政策掛鉤制。我廳將適時對各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開展督查。
二、繼續實施基層就業項目。各高校要認真組織好“選聘畢業生到村任職”、“三支一扶計劃”、 “農村教師資助行動計劃(特崗計劃)”等基層服務項目。加大政策支持和宣傳力度,鼓勵、動員更多優秀大學畢業生到到農村中小學任教。要加大工作力度,切實做好2012年高校畢業生入伍預征工作,我廳繼續實行報名預征入伍落實情況與畢業生就業評先表彰等工作掛鉤制度,力爭我省高校畢業生參軍入伍人數比2011年有明顯增長。
三、大力推動大學生創新創業工作。各高校要建立創新創業教育培訓中心,積極開發創新創業課程,并納入學分管理。要聘用企業家和創業成功人士擔任創業指導師。鼓勵就業指導專職教師到用人單位掛職鍛煉。要廣泛開展創業大賽、創業模擬等實踐活動。要進一步貫徹《關于組織實施“湖北省大學生創業示范基地建設計劃”的通知》(鄂教學[2010]7號)文件精神,大力推動大學生創業示范基地建設。我廳2012年繼續評選10所“湖北省大學生創業示范基地”,大力推動大學生自主創業工作。
四、努力提高就業指導服務水平。各高校要確保畢業生就業“機構、人員、經費、場地”四到位,加快建設高校示范性就業指導中心。要切實加強就業指導課程建設、教材建設、師資隊伍建設。有條件的高校要成立就業創業指導教研室,建立職業生涯發展和就業創業指導課程體系。要切實加強就業指導隊伍建設,認真落實就業指導專職教師納入專業技術崗位系列的政策。要認真做好家庭經濟困難、就業困難畢業生的就業援助工作,開展“一對一”幫扶,提供至少“一次個體咨詢、一次技能培訓、一次求職補貼”。要重點做好就業困難少數民族畢業生的幫扶和援助工作,促進少數民族畢業生充分就業。
五、加強畢業生思想教育工作,確保校園安全穩定。各高校要結合當前形勢和現實需求,通過舉辦就業政策宣講會、主題班團活動、典型事跡報告會等形式,對畢業生開展生動有效的思想教育和宣傳工作,幫助學生合理調整就業期望,轉變就業觀念,甘于從基層做起。要切實做好校園招聘活動安全保衛工作,有效甄別和防范虛假招聘信息和招聘陷阱, 確保學生就業安全和校園穩定。
二O一一年十二月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