畢業生到城鄉基層就可享受什么優惠政策?
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解讀
畢業生到城鄉基層就可享受什么優惠政策?
問題:畢業生到城鄉基層就可享受什么優惠政策?
答復:到城鄉基層一線工作,既能實現就業,又能得到鍛煉,是大學生就業的大方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有關負責人說,為鼓勵高校畢業生參加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城市社區建設和應征入伍,《通知》提出實行四項具體鼓勵政策:
第一,基層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崗位就業補貼政策。其中涉及兩項補貼政策:一是對到農村基層和城市社區從事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工作的高校畢業生,符合公益性崗位就業條件并在公益性崗位就業的,按照國家現行促進就業政策的規定,給予社會保險補貼和公益性崗位補貼。二是對到農村基層和城市社區其他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崗位就業的,給予薪酬或生活補貼,所需資金按現行渠道解決,按規定參加有關社會保險。
所謂基層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崗位,包括村官、支教、支農、支醫、鄉村扶貧,以及城市社區的法律援助、就業援助、社會保障協理、文化科技服務、養老服務、殘疾人居家服務、廉租房配套服務等崗位。其中,公益性崗位,是指全部由政府出資開發,以滿足社區及居民公共利益為目的的管理和服務崗位,優先安排困難人員或重要群體,并從就業專項資金中給予社會保險補貼和崗位補貼;其他基層社會管理、公共服務崗位,是指在街道社區、鄉鎮等基層開發或設立的相應的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崗位。部分由政府出資,或由相關組織和單位出資。所安排使用的人員按規定享受相關補貼。
第二,學費和助學貸款代償政策。對到中西部地區和艱苦邊遠地區縣以下農村基層就業并履行一定服務期限的高校畢業生,以及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的高校畢業生,實施相應的學費和助學貸款代償。
第三,選聘招錄優惠政策。對有基層經歷的高校畢業生在研究生招錄和事業單位選聘時實行優先,在地市以上黨政機關考錄公務員時進一步擴大對其招考錄用的比例。
第四,繼續實施和完善面向基層就業的專門項目,擴大項目范圍。主要內容包括四個方面:一是2009年中央有關部門和地方基層就業專門項目要鼓勵更多的大學生參加。二是要制定各項目待遇政策銜接的辦法。三是對參加項目的畢業生給予生活補貼,參加有關社會保險。四是與項目相對應的自然減員空崗要全部聘用那些項目結束后留在當地就業的高校畢業生。
摘自:《光明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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