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動黨員辦事指南
黨員組織關系,是指黨員對黨的基層組織的隸屬關系,是黨員政治身份的證明。
一、黨員組織關系轉出
1、畢業生黨員如有單位或社區接收,憑流動黨員證原件或身份證辦理黨員組織關系轉出手續。由我中心黨總支開具介紹信到新單位,并向我中心黨總支補齊黨費(黨費需繳納現金)。
2、畢業生黨員應在介紹信的有效期內,持介紹信按照抬頭地址及時將關系轉到所去單位的黨組織。
3、在完成組織關系接收手續后,須將組織關系介紹信回執聯郵寄湖北高校托管畢業生黨總支,或掃描后發至湖北高校托管畢業生黨總支郵箱(lddy@91wllm.com)。
4、黨員組織關系介紹信開出6個月內(以介紹信上開出日期為準),出現更改、過期、遺失等情況時,可補辦介紹信。超過6個月,不予辦理。
①更改:黨員組織關系轉出后,如介紹信開具的單位發生變動,應由本人持介紹信原件回我中心進行更改。
②過期:介紹信過期需持原介紹信,經查明情況屬實,才能重新開具新介紹信。
②遺失:補辦新介紹信時若開往單位與原介紹信開往單位不一致,則要原介紹信開往單位出具未接收組織關系證明;若一致,持身份證原件到我中心補辦。
二、可開具的證明材料
1、黨員身份證明(持《流動黨員證》辦理)
2、升學學校政審(持《流動黨員證》辦理)
三、注意事項
1.根據《關于進一步加強黨員組織關系管理的意見》(中組發〔2004〕10號)文件規定,凡黨員所去單位已建立黨組織的,應當將黨員組織關系轉移到單位黨組織;單位未建立黨組織的,應當將其組織關系轉移到單位所在地或其居住地黨組織,也可以轉移到行業主管部門黨組織,或縣以上政府人事(勞動)部門所屬的人才(勞動)服務機構黨組織?!咝.厴I生黨員,已經落實工作單位的,應將黨員組織關系及時轉移到所去單位黨組織;尚未落實工作單位的,可將黨員組織關系轉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根據文件精神,上述地方均可接收黨組織關系。
2.所有托管畢業生黨員必須認真學習黨中央有關文件精神,半年交一份思想匯報材料,如實向黨組織匯報自己的思想,學習,工作情況。遇到黨和國家重大政治活動時,應及時向組織匯報。思想匯報材料可郵寄。
3.人事檔案轉出的托管畢業生黨員,請同時轉出黨組織關系。
四、咨詢與服務電話
4009027110
官方微信